其他律師廣告之規範措施在執行上的困難最後,亞利桑那州律師公會主張,若對律師廣告採取任何其他規範措施,將有執行上的困難,因此全面禁止律師廣告有其正當理由。因為大眾對於法律事務並不專精,所以可能特別容易受到刻意誤導或虛偽不實的律師廣告所影響。受此類廣告誘引之消費者在事後所採取的申訴行動,可能無法對律師廣告產生任何實際的限制,因為對法律事務外行的一般民眾,無法評估其所得到的法律服務是否符合專業標準。因此,身為規範亞利桑那州律師之主管機關的亞利桑那州律師公會主張其必須對律師廣告嚴格把關,但因為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人數眾多,因此監督律師廣告將會是亞利桑那州律師公會的沈重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