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組織法涉及憲法面之權力分立、行政權之組織設置原則、應受到之立法權監督、實質之價值取向,以及行政法面之具體的設置類型的比較與選擇。凡此議題,吳庚教授在相關著作{^A77F^}P力闡述 ,並特別指出,不同學科對於行政組織的研究,不免有關懷上的差異:「行政學或管理科學偏重組織與目標之關聯、成員之互動關係、組織之合理化及組織之發展等問題。至於法學對組織之研究,則以組織所受規範拘束為重心,探討其內部秩序及以及外部行為之法律效果 。」吳庚教授在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行政法專題」的碩士班課程曾多次指出,類如國營事業的管理或民營化、政府改造、總員額法、獨立機關的設置等,為特別適合政治學研究所(涵蓋國關組、政論組、公行組三組,尤其指後者)同學修習或作為碩士論文題目者,蓋具有時代的動態變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