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情」概念可溯源到《中庸》的「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和孟子的「四端」之心。在朱熹「情」思想的發展中,張橫渠的「心統性情」的思想被其繼承,遂而衍化出以心、性、情三者為核心的心性倫理學。朱熹的「情」思想是構建「人之為人」的「所以然」式的倫理學思想,並藉此建構出一種「人化」的、或「人性」的「成人」、「成聖」之學。他的「情」思想不單是「性體」的「情用」,或「性一」的「情分殊」的區分,而是朱熹將現象式的「情體」通過「情用」的實在性表徵出來,達到人與天道相結合,最終完成人之為人的「天人合一」的倫理學構想。對朱熹「情」思想的再發掘,有助於學者理解「中和新說」和「發而中節」的倫理學意義。因此,對「情」的重新定位,對「情」發用的討論,對「情」的中節工夫(即「敬」的功夫)的討論,均需要重新加以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