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參酌Napoli(2009)多元化的定義,將抽象的多元化與地方化概念轉化為可衡量的具體指標,並以我國廣播產業十梯次執照開放,對多元化與地方化的影響效果為分析對象。研究所獲得的結果為:一、政府十梯次的廣播執照釋出,若以廠商數觀察,多元化指標會因為廠商數的大量增加而大幅增加。但若依據本文提出的多元化衡量計算方法,剔除聯播聯營以及電台大小功率發射面積的影響,則十梯次執照開放政策對廣播來源的多元化助益,其實僅增加27%。二、最重要的內容多元化,因為既有法律廣播電視法第16條,已經將它限定為新聞及政令宣導節目、教育文化節目、公共服務節目、大眾娛樂節目等四種類型,且對播出時間分配亦進行嚴格管制,很難有調整的空間。三、當前廣播電台的經營型態,許多廣播電台的播出形式是與聽眾以電話連線的方式進行,不是聽眾Call-In進入廣播電台參與節目的進行,就是由廣播電台節目的主持人Call-Out訪問特定的閱聽人,請該特定閱聽人對特定之議題發表意見。有系統的提供廣播節目時間,讓社會人士或閱聽人從事廣播節目製播之情形並不多見。四、地方化指標的衡量,則以各地人口占全國人口的比例為基準,再與各地電台數的比例或各地電台涵蓋面積比例加以比較,發覺其與人口數比例並不相符,顯示地方化仍有改進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