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論文主要是針對七等生一篇重要卻精簡的散文自述〈我年輕的時候〉意義的深入探析,此文寫於1978年七等生正式成名之後,筆者認為此篇作品中所描寫的他最初創作的發生,對七等生而言,是一場重要的青春啟蒙儀式。七等生為自己被視為風格怪異的爭議性特色辯護,認為這樣的創作風格直如「天啟」一般,強大而自然,毫無可疑,且是必要與必然的。筆者認為此作在1978年鄉土文學論戰之後出現並非偶然,可視為一篇「對抗性論述」,以此解讀其中隱含的書寫政治。筆者在文中為七等生的創作風格整理出幾個重要的特色,即(一)抽象與重覆,(二)「窺視」與「獨白」。認為七等生這些風格的誕生都可以在這篇〈我年輕的時候〉中找到發生的根源與理據。論文焦點聚集在分析七等生二十歲任教九份小學時的蒼白苦悶為何是他內在自我認同的危機時刻?而在一次觀看到礦工畫家洪瑞麟觀窺著榕樹華蓋之後,他的蒼白苦悶又如何得到一種微妙的啟發與轉換?他在洪瑞麟的「凝視」中找到一種自我治療的倫理性意義,催生了他的「書寫自我」的創作形式,同時「書寫自我」也成為「凝視」的替換物本身,成為自我欲望的形式,而使他必須不斷以書寫自我再生產。因此筆者強調「洪瑞麟事件」對七等生的誕生,具有「偷窺造化」一樣的重大意義,而1978年七等生成名之後特別選取此一事件加以書寫,重要的不在七等生對事件的觀感,以及此一事件是否真實發生過,而是說明了在臺灣這一同樣充滿了「感時憂國」傳統的文學場域中,一個作家在面對時代環境與群己意識時,如何藉由再現(represent)其原始場景,尋找形式、離析意義、確立個人風格,以找到自己在文學場域中的「對抗性位置」,並安頓自己「活著」的「社會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