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國在第二次人民直選總統時,選出民進黨的陳水扁先生為新任總統,我國中央層級之行政與立法部門首次進入分立時代;由於行政、立法部門的主導勢力分屬不同的政黨,府會關係的問題就浮上了檯面。民進黨政府諸多的政治策略與政策作為,一再成為憲政爭議與政治衝突的引爆點,泛藍與泛綠兩大陣營間對於造成我國立法程序之僵滯、政策僵局、政府運作效率低落都有相互不同的評論,並將亂象改革的希望寄託於2004年的總統大選與第6屆立法委員選舉。唯2004年的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結果,並沒有改變目前的現況,我國中央層級分立的情況繼續存在。回顧我國過去的憲政歷程,在動員戡亂時期,立法院宛如行政院底下的「立法局」,僅是政權合法化的工具。對立法院而言,行憲50多年來,第一次在缺乏行政資源的環境下,如何整合立法院的多數意見;以及在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對立的過程中,以立法院絕對多數的意志,與行政體系進行政策的競爭。對執政當局而言,若要施政運作與法案審議能夠順暢,必須有一個制度性的溝通管道,來整合行政與立法兩權之間的歧見,而立法部門溝通協商的首要對象,當然是立法院院長,尤其在重大政策的折衝協調上,更是扮演重要角色。換言之,立法院院長一職在我國憲政體制上居於樞紐的地位,成為行政、立法部門間相互溝通的重要人物。過去,較少受到學界關注的立法院院長角色與定位,逐漸成為被加強研究的對象。本研究希冀檢視在我國憲政體制變遷之下,立法院長的角色與功能之研究。從歷史制度論的研究途徑切入,輔以文獻與資料分析,希望透過研究的過程,探討行憲以來立法院院長扮演的角色與功能,進而能對政黨輪替後,分立政府下的立法院院長角色與定位,獲得更進一步的釐清,而使我們對立法院院長的角色、定位以及在未來的發展方向上,有一個更明確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