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底發生的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至今擴散至全球深深影響到人類各層面的生活秩序,而在這段期間,各國所應因之對策或有不同,但是,新冠病毒傳染力甚強,特別是在人貨全球移動的地球村時代,防疫已非屬一國一域之事,但各國文化與法制各異,其防疫的法律手段與人民反應當然也會有所不同,然而與我國社會文化與法律制度較為相近的鄰國日本,在面對此一波新冠病毒時亦推出了相關法律政策來因應,但也衝擊到了立憲主義原本當有的生活秩序,當然各政策措施所涉法律議題甚多,而本文主要以日本為應對新冠疫情幾次發出的緊急事態宣言做為檢討素材,並以人權保障的角度來介紹其中「自肅要求」與「停業補償」對策的法律若干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