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憲改的議題,最近已成為朝野全民各界所關注之議題,當中有關憲政體制,考監兩院之存廢或改良以提升其掄才及監察權之功能,選舉制度之改革,立法委員跑一選區兩票制是否有符合票票等值,行政院長之任命是否恢復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總統之選舉是否改為絕對多數等等,早已為社會各界所論及,按憲法乃是國家之根本大法與人權之保障書,而憲政改革之主要目的乃在於朝野全民共同協商,凝聚共識,共同為國家開創一個長治久安的憲政體制,有效的提升優質的憲政功能,以確保人民之基本人權的幸福生活。本文茲驪有關人民選舉權之年齡資格問題論述如次,以就教於諸博雅先進。亦就是修改憲法中對於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行使年齡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