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台北市、桃園市利用『天網』揪出有自主健康管理者違反參加大型集會的規定,儘管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正名為『電子圍籬2.0』,強調不是對全民監控,但連桃園市長鄭文燦都認為應建立規範,顯然有爭議。科技日新月益,利用科技偵查犯罪已是大勢所趨,司法機關透過電信技術,結合路口監視器、地理資訊系統以及人臉辨識系統,成為打擊犯罪利器,包括在各國猖獗犯案多年的一銀盜領案外籍嫌犯,最後也敗在台灣電子城牆之下。如今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指揮中心依《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運用手機定位監控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一旦離開被監控地點即會發出通知,警方也會利用各種科技偵查追監,避免監控者成為傳染者。這基於防疫本無可厚非,然而隨著英國變種病毒入侵,原本低傳染可以外出的自主健康管理者頓時成為監控對象,陳時中一句『天網一定査得到違規者』,更讓外界生疑。首先,天網針對的是自主健康管理者,其傳染性低卻人數眾多,必須要有更明確的法律授權。其次,官方未先說明包括監控期限,以及何時銷毀資料,以致朝野立委都要求訂出SOP規範。這就好像紐籍機師衍生疫調外流風波,陳時中嗆告議員後,才搬出疫調3原則。如今天網惹議,陳時中也才表示有關防疫需求所蒐集的資訊,28天後就會銷毀。這作法當初是針對實聯制訂下的指引,動用電子監控有無符合資料最小化的比例原則,指揮中心有必要再說清楚,否則將如同胎死腹中的《科技偵査法》一樣,遭質疑檢調是藉機擴權。防疫不能無限上綱,更不可無法無天。」我們在面對世界各國與中國大陸對AI人工智慧與人臉辨識的競爭發展,台灣應該要在建立完善的法令制度與風險評估下,增修《個人資料保護法》有關人臉辨識的資料收集與規範限制或是單獨立法如《科技偵査法》等,才能面對AI人工智慧與人臉辨識的新時代的來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