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成功的華語教師應具備哪些能力,我想這問題應該是很多想成為稱職華語教師的人心中的疑問。就Harmer(1991)和Brown(1994)等人的看法,語言教師須具備該語言下列幾項「語言能力」:(1)了解語音、音韻、構詞、語意、語法、語用及篇章等(2)聽說讀寫能力佳(3)了解語言與文化之關聯此外,語言教師必須有「專業能力」。一位「教師」有別於「教書匠」最大的一點我想在於前者「知其然而所以然」,教師了解理論,並能應用理論於教學中,讓自己的教學能量發揮極致。而教書匠則是日復一日地執著教鞭,但對教學活動之原理原則全然不知,也無從反思自己教學疲憊感之來源為何。也正是如此,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中,列舉之考試內容特別提及語言教師對第二語言習得與教學理論須有全貌性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