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研究在探討神經加護病房護理人員對腦死知識、器官捐贈的態度、行為意向及其相關因素。研究期間2008年8月至12月,利用立意取樣於台北某醫學中心之神經加護病房護理人員,以自擬結構式問卷進行調查,問卷內容包括護理人員基本資料、護理人員對「腦死」的知識、對「腦死病人器官捐贈」的態度、影響護理人員對「腦死病人器官捐贈」的因素、護理人員對「腦死病人器官捐贈」的行為意向,及對「腦死病人器官捐贈」之主觀規範,經專家評核內容效度指數(content validity index; CVI)為0.81。問卷有效回收50份,回收率為71.4%。利用統計套裝軟體SPSS 16.0進行資料建檔與分析。結果發現知識總分為13.44分(得分範圍0-15分),答對率為90.3%。態度平均得分為3.66分(得分範圍1-5分)、行為意向為3.78分(得分範圍1-5分)、主觀規範平均得分為14.07分(得分範圍1-25分)。以「行為意向」為依變項,與行為意向在單變項分析(univariate)中呈顯著意義的變項為自變項,進入逐步線性迴歸分析,結果顯示:「人死後須保留全屍」、「從小長輩教導“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怎可毀傷”」和「是否曾發現潛在器官捐贈者而主動聯絡移植小組」為影響護理人員對腦死病人器官捐贈行為意向之重要因子(Adjusted R^2=0.696,p<.001)。建議當護理人員發現潛在器官捐贈者能主動聯絡移植小組,給予正面的支持與鼓勵,並將單位護理長列為培訓種子,以及建立完善通報制度,以提昇器官捐贈的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