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和刑法理論是時代的產物,其更新始終烙印著時代的特徵。十九大提出“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深刻變化“的命題,帶來了社會價值觀的變化。新時代同時也是人類社會的高科技時代,風險社會、信息社會和全球化社會是新時代和高科技時代的共同特徵。為實現新時代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的需要,積極謹慎應是新時代刑法發展的基本立場。一方面,刑法應正視新時代給傳統刑法法益保護的內涵和外延帶來的變化,積極融入社會治理的現代化、法治化進程,及時調整刑法的規制範圍和力度;另一方面,刑法的發展不能完全脫逸傳統自由主義刑法理念的鉗制,應努力實現刑法保護和保障機能的平衡和良性發展。與此相應,新時代為刑法理論的創新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維度,在秉持刑法基本原則和傳統理念的同時,刑法理論需要開啟新的視角,重塑刑法知識的概念以及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