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嘗試闡釋《老子》的論述多半是講給殷遺民和周王朝的智者聽的,以之助殷遺民自救脫困,並期許周王朝的智者不致干預。要之,據各項記載和考據顯示,老子最後出關赴秦,正是去照顧殷遺民,如是遂可推斷「《老子》為殷遺民而寫」,而且考究文本,《老子》的想法泰半觀點限縮,而非普適之論。如《老子》所示,老子畢竟是能夠透過其體驗而活出天道妙用的聖人,提倡一種連世世代代的子孫都能享受餘蔭的「修養之道」,那是由「身→家→鄉→國→天下」遞進突現的善建不拔、善抱不脫的境遇,而關於「體現天道」的闡釋正是《老子》所謂的「道紀」,同時,《老子》也在實踐上激勵人們適度透過「無欲」、「有欲」以體驗「天道」的妙與徼,並進而據以體現天道。基本上,《老子》弱化了「天道」對萬物的主宰性,而天道妙用也漸漸變現為「自然」。《老子》是透過,基於人的「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制而用之」謂之「法」)的創發,而領會了「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的道理,是以,能進一步依「人—法中介—道」中介嵌結關係來講明古德提示的「曲則全」——委婉曲抑則得以保全——的大道理,以引領殷遺民回歸大道,並因而得獲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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