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以下同)91年1月1日檔案法及其相關子法正式施行後,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瞭解各機關遵循該法,在實際運作上可能遇到的困難,以及所需要的支援,於次年(92年)進行第1次的全國機關檔案管理調查;3年後,為追蹤瞭解各級機關92年至94年間檔案管理工作的執行、發展與變動情形,復於95年委託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辦理「95年全國機關檔案管理調查」;後為賡續蒐整各級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情形,本局爰於98年自籌資源,於「機關檔案管理資訊網」項下研商建置子系統,開始逐年、持續的辦理每年1次定期之「機關檔案管理調查」填報機制,旨在掌握各機關檔案管理現況及趨勢,以累積相關數據,作為擬訂檔案管理政策與作業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