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一瞬,建國百年,回首臺灣戶政制度自日據時期明治29年迄今,政府各項施政無不借重戶籍資料作為依據。民國34年臺灣光復後,戶政業務初期仍沿用日據時期之規定,由警察機關接辦,35年實施戶口清查,確立由鄉鎮市區公所受理戶籍登記,58年為因應動員戡亂時期之需要,實施「戶警合一」。81年配合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實施「戶警分立」,至此,戶政業務回歸民政機關辦理。86年全國戶役政資訊電腦化作業、櫃檯降低、戶政服務因應時代變遷創新跨機關服務整合,「一個微笑、一杯暖茶」成為戶政相關感動服務的logo,本市推動「幸福+專案暨網路新都」電子化政府,均引領各縣市服務的翹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