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旨在經由《後新儒家哲學論綱》的詮解,對四九年以後於台灣發榮滋長的「台灣當代新儒學」,展開批判與前瞻。首先筆者指出往昔,儒家實踐論的缺失在於這實踐是境界的,是宗法的,是親情的,是血緣的,是咒術的,是專制的,這些一直都掛搭結合在一起,分不清楚。再者,筆者指出實踐概念之為實踐概念應當是以其自為主體的對象化活動所置成之對象,而使此對象如其對象,使此實在如其實在,進而以感性的透入為起點,而展開一實踐之歷程,故對象如其對象,實在如其實在。後新儒家的實踐概念是要去開啟一個新的「如」這樣的實踐概念。這是以其自為主體的對象化活動做為其啓點的,是以感性的擘分為始點的,是以整個生活世界為場域的,是以歷史社會總體為依歸的。這麼說來,後新儒家的人文性是一徹底的人文性,是解咒了的人文性,而不同於往前的儒學仍然是一咒術中的人文性。這旨在強調須經由一物質性的、主體對象化的,實存的、主體的把握,因而這必然要開啟一後新儒學的哲學人類學式的嶄新理解。總而言之,老儒家的實踐立足點是血緣的、宗法的社會,是專制的、咒術的社會;新儒家的實踐立足點是市民的、契約的社會,是現代的、開放的社會;後新儒家的實踐立足點是自由的、人類的社會,是後現代的、社會的人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