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梳理了員工持股計劃的內容、設立優勢及在我國的運行實踐;其次從非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法律障礙及近年來規則變遷的歷程出發,分析國內對其監管態度的轉變,指出完全豁免對非上市公司設立員工持股計劃的監管可能會存在風險;再次通過梳理美國對員工持股計劃豁免的幾種方式和最頻繁適用的701規則的主要內容,討論規則背後平衡“豁免”和“監管”的理念,為完善國內對員工持股計劃的“替代性監管”做好理論準備;最後在結合美國監管理念和具體規則的基礎上,評析我國新修訂的《證券法》第九條,并對非上市公司設立員工持股計劃的制度完善提出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