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勞資雙方權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近年陸續修正相關法律,其中勞動事件法於2018年12月制定公布。本法設計有七大重點,包括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擴大勞動事件範圍、新增勞動調解程序、降低勞工訴訟障礙、加速訴訟審理時程、加重雇主舉證責任及強化保全處分功能等,預計今年元旦施行。此訴訟程序之變革將使勞工更接近法院,雇主的遵法與否將來會更有機會在訴訟中被檢視及挑戰。企業為避免違反勞動法令所生之損害,事前採取積極風險控管措施之效益亦將更為顯著。
勞動事件法§37-38之規範,不遜於勞基法一例一休之爭議,且應由雇主負舉證責任,以減輕勞工之舉證責任,加上雇主對依法應備置之文書有提出義務,不僅為民事及個資保護重要課題,亦為行政法公法強行規範,故應探討企業如何強化工資及出勤時間之管理,並保管5年內勞工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