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以來,臺灣舉辦5次總統大選、歷經3次政黨輪替,每次大選「司法改革(下稱「司改」)」總是重要議題。然而,1999年7月臺灣首次「全國司改會議」迄今,20年光陰歲月倏忽已過,人民期待的重要司改變革遙遙無期。2017年8月12日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強調本次司改核心在於「人民的司法」,體現「廣納民意的改革程序」以及「與時俱進的司法制度」,並以「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制度」列為首項、標竿政策。同時,明記配套政策措施刑事程序採行「起訴狀一本主義」,強化言詞、直接審理原則落實「堅實第一審」;建立上尖下寬的「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換言之,本次國是會議決議突破歷來窠臼沈阿,「第一次」公開宣示、連結「人民參審」與「刑事司改」兩項司改對策,並且確認二者彷如鳥之雙翼、車之兩輪,相依相循不可或缺,如同近年日本司法改革的政策論理,實值我國司改多加關注、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