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共選錄4則民事法院裁判與1則經濟部函釋。其中,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720號民事裁定有關董事長之選任與解任是否為公司法第178條、第206條第2項之範疇?董事長得否參與表決?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704號民事裁定乃討論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監察權行使之要件;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311號民事判決說明財務報告中之不實內容是否因同時揭露相關風險而不符內容重大性/重要性要件?至於行政函釋,經商字第10800597810號認為容許有限公司章程訂定較公司法規定為高之股東表決權同意數之情形,應以公司法明文賦予此彈性者為限。本期實務選編內容均值讀者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