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各直轄市、縣(市)配合內政部之要求,大幅調高公告地價,導致地價稅大漲爭議。本文分析六都近年來重新規定地價與地價稅負後發現,內政部所揭露的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並非市價;公告地價其實可以公告現值或實價替代;且房地長期應合一課徵財產稅;又,土地輕稅是否發生以腳投票現象,亦是值得研究的議題。
本篇文末所提出之問題代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