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憲法授權之下,國籍法擔綱定義憲法上「國民」之重責大任,但國籍法屢次修正在國內所獲得之社會關注及討論都相當有限。對於已實際在臺灣居住但尚未獲得歸化許可或透過歸化取得國籍的新住民而言,國籍法近幾次的修正更每每為其身分權利及在地生活帶來巨大的影響,尤其在最晚近一次修正後,歸化取得國籍者被撤銷歸化許可之人數達到歷史新高,更值注意。本文本於此旨,就2016年年底對國籍法第19條撤銷歸化許可除斥期間規定之修正進行介紹與評析,針對當中排除撤銷歸化國籍除斥期間適用之「虛偽結婚」要件加以審視,並搭配過去外交、移民及司法實務之例證,點出修正後版本所可能造成與遺留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