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包租代管業者屬近年來新興發展的行業,其憑證開立、取得及稅務申報,均有不明確之處,其中最主要的課稅爭議問題,因包租及代管業的法律形式不同,而有不同的課稅方式,但也造成兩者租稅負擔及稅法上義務的差異,該差異是否有合理性,本文就此問題予以解析。
財政部在2018年7月16日發布最新解釋令,核示「包租業者」對於憑證開立的規定,但對於「代管業」應如何開立憑證,以及「包租業者支付租金給原出租人」該如何取得憑證,並未有相對規定。關於包租業者該如何課稅,要參照各稅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