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法類實務選編共10則。分別為大法官釋字1則,涉及都市計畫個別變更範圍外之人民,如因都市計畫個別變更致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侵害之救濟;地方法院判決1則,涉及若「公有公共設施」,尚未完工開放供公眾使用,或舊有之公共設施因修繕或擴建暫時封閉不供公眾使用之情形,是否仍屬供公共使用或供公務使用之設施,而有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之適用;高等行政法院判決4則,涉及一行為不二罰中行為數之判斷以及討論學校校教評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間之關係。以及主管機關認定巷道為「公用地役關係」之「現有巷道」,係屬確認之行政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