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我國LED元件研發之廠商,日○化學工業株式會社為日本化學工業公司暨電子零件製造商。兩者近日就六款白光LED產品,相繼於德國、中國大陸、日本互相指控對方侵害專利權,上演專利侵害訴訟大戰。科技發展日新月異,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統計,2017年臺灣之專利申請件數達73791件,核准發證者則有71878件,相較於2008年僅核准發證42365件,有大幅度的成長。然而,公司間互相提告侵害專利權者,亦時常耳聞,究竟如何判斷一方是否侵害他方之專利權,以下將簡單介紹。按專利法第58條第1項「發明專利權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發明之權」,說明專利權人有排除他人實施該專利之權利,僅有專利權人以及取得專利人同意或授權者得以實施該發明,倘若未得獲得或未得授權者,即侵害專利權,故欲一窺專利權侵害,須先了解專利權之內容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