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老翁路倒送醫,因失智被政府安置在安養機構,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政府依法出面,要求前段婚姻的5名子女能協調支付扶養費。前妻表示老翁當年回家就是打罵,自己做零工養大5名小孩,離婚前因老翁愛賭,一毛錢都沒有拿回家,常被迫厚著臉皮,跑回娘家拿錢。而子女吃飯拌醬油,多拌一點就被揍,常被吊著用扁擔打,並指控因為爸爸當年愛賭,不拿錢養家,導致他們不僅童年悲慘度日,只有么妹高中肄業,其他兄長都只有國小畢業而已,對爸爸只有恨意。子女們全拒絕支付扶養費,並訴請法院,聲請免除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最終法院裁定免除子女們的扶養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