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2000年起,在經濟部、企業與民間組織的合作下,開始倡導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之觀念。本研究以2007∼2012年天下雜誌之企業公民Top 50之企業為對象,並由企業從事CSR的動機出發,探究其積極進行CSR之企業,是否藉著CSR的租稅優惠達到稅負極小之目的。因台灣稅制給予從事CSR之企業相當多的租稅優惠,並可使該企業達到降低公司租稅負擔之目的。因此,本研究欲探討:從事CSR的企業,是否較不會避稅?實證結果發現,相較於未從事企業社會責任之公司,從事企業社會責任之公司並沒有比較不會進行避稅行為,意即,兩者之納稅行為並無明顯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