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2018年3月公布刑事裁判502則,本期精選14則,另收錄該月公布的釋字第762號解釋。刑法方面, 107台上357判決和107台上745判決均涉及加重結果犯的相當因果關係認定,兩則判決都與被害人身體狀況有關。107台上674判決闡釋中止犯之「己意」概念,乃指出於行為人自願意思,而非受外界足以形成障礙之事由或行為人誤以為存在之外界障礙事由之影響;「縱使得以遂行,卻不欲遂行」、「縱使欲遂行,卻不得遂行」,前者為「因己意」中止,後者為「非因己意」中止。106台上3464判決採納我國主流文獻見解,主張 犯罪所得之計算,應分兩層次思考,前階段界定「利得存否」,後階段判斷「利得範圍」:在前階段利得之存否,係基於直接性原則審查,以利得與犯罪之間是否具有直接關聯性為利得存否之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