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民年金法,業於200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此制度的建立,對於完整年金制度的建構具有重大的意義。如何使國民年金保險制度永續運作,不能忽略「風險的管理」。關於國民年金保險的風險管理機制,國民年金法並沒有明確的規範,但設有國民年金監理會,擔負監督與管理責任。惟現行國民年金保險的監理機制,易流於形式監督,難顯其具體成效。有鑑於國內並無有關年金監理指標的研究,且該項指標的研訂,對及早掌握國民年金保險潛在風險,能發揮一定的預警揭露效能,對國民年金保險制度的永續發展,擔負關鍵性任務。本研究將以探討國民年金保險監理指標為研究主題,研析國內外相關文獻,透過焦點座談、菁英問卷法等研究方法,對國民年金保險業務與財務之構面,建立監理的指標,以期提升監理效能,並達到年金保險風險預警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