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在1990年代後期成為接待大量女性婚姻移民的客居地,這些女性多數來自大陸與東南亞國家,且主要由營利性質之婚姻仲介媒合而來。隨著愈來愈多仲介業者的出現以及日增的跨國(境)婚姻仲介糾紛,政府於2007年確定以公益化政策管理跨國(境)婚姻媒合者的方針,並輔導既存之仲介業者轉型為非營利性質之跨國(境)婚姻媒合協會。協會與新移民女性在臺生活福祉息息相關,但探究協會功能與角色的研究甚少,本文因此形成,探究協會之媒合服務內涵以及形塑此服務內涵的機制。依據訪談結果,可以發現協會所提供的媒合服務內容繁複多樣,不單僅是提供跨國(境)相親的平台而已。相親之前,協會會「教導」臺灣男性「正確」的結婚心態、「調查」男方當事人的身家背景,並以「好女人」標準「篩選待嫁新娘」;相親過程中強調「毀婚契約」的簽訂,並以符合男尊女卑的性別規範來「培訓新嫁娘」;新娘來臺以後,協會繼續提供「婚後輔導」以協助適應。觀看這些媒合服務,本文進一步指出協會的營利需求、道德考量、其持有的男尊女卑性別觀念與種族化的意識形態偏見,是築基此媒合服務地景的重要機制,其中營利與道德又是共存共生的,而新移民女性在此媒合服務中將可能感受保護,同時又受到箝制。本文最後針對政府治理跨國(境)婚姻媒合協會以能增進新移民女性在臺生活福祉的面向來提出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