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演講係以筆者一直以來之研究主題,亦即公法之基礎「法治國家」或「法治主義」為主題。此等研究,係以Ⅰ何謂法治國家;Ⅱ法治國家之構成;Ⅲ法治行政論等三部分為構成。其中第一,何謂法治國家,有『法治國家觀之發展──法治主義普遍化之近代化與現代化(法治国家観の展開─法治主義の普遍化的近代化と現代化)』(2013年、有斐閣、共758頁)一書;以及關於第二,法治國家之構成,有『社會法治國之構成──人權概念之轉變及行政之現代化(社会的法治国の構成─人権の変容と行政の現代化)』(1993年、信山社、共516頁)一書等,已各有專門著作之出版。但是,第三,法治行政論,則只有1988年提出之科研補助金報告書「奧地利法治主義(Legalitätsprinzip)之比較法研究(オーストリー法治主義の比較法的研究)」(A455頁)而已,為尚未完成出版之主題,預定公開發表之德、奧、日比較法研究『法治行政論の展開と転回(法治行政論之發展與轉換)』一書,也尚在編輯準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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