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月旦法學教室
201801 (183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契約解除之效力
作者
蔡晶瑩
中文摘要
甲有一組M牌骨瓷杯盤,以5萬元出售給喜愛收藏瓷器的乙,兩人約定兩個星期後由甲將骨瓷杯盤組送至乙的辦公室,兩人並約定若有給付遲延即應支付違約金1萬元。一個星期後,乙剛好路過甲的住處,即將5萬元價金支付給甲,並提醒甲依約提出給付。履行期屆至後,甲卻未將杯盤組送至乙處,乙等待3日後打電話催告甲,甲表示因公務出差到日本,將於隔日返臺,目前無法提出給付。乙即在3日後再次催告甲應於10日內提出給付,甲卻仍不予理會,乙因此行使契約解除權解除買賣契約。問:乙得對甲主張何等權利?
起訖頁
12-14
關鍵詞
法定解除權
、
約定解除權
、
回復原狀
、
直接效果說
、
清算說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1801 (183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168473932018010183003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行政程序重新進行
該期刊-下一篇
「我的意外爸爸」:論生父於收養契約之「同意」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