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載」意指有線電視系統負有免費傳送無線電視台節目訊號之義務。由類比到數位時代,必載規範爭議未停歇,在其他國家引發一連串涉及違憲之言論自由及財產權探討,在我國成為通訊傳播法的關鍵環節,更是二○一五年底廣電三法修正案審議過程中的主要爭議條文。本文分析必載規範在數位時代所面臨的挑戰,解構擴大必載的支持與反對理由。在「去管制」方面,我們討論無線電視商業化、無線電視普及化及有線電視數位化等面向;在「再管制」方面,我們討論無線電視之競爭力及有線電視數位化後之頻道容量等問題。最後提出市場與技術條件變化下之「去管制」與「再管制」政策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