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為網路金融發展之根基,為了迎頭趕上目前國際間日漸蓬勃的網路金融(Fintech)產業,我國終於在二○一五年施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然而由於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支付方式不斷推陳出新,對於支付法制應納管的範疇究竟為何,各國法制莫不不斷地修正與解釋以為因應。例如ApplePay或GooglePay等等,這些支付方式是否皆屬於電子支付法制所納管之範疇則不無疑義。除此之外,比較國外之電子支付法制,我國之電子支付法制對於電子支付業務之規範似乎稍嫌簡略。本文以下將以美國以及英國之法制規範以及法制實務進行電子支付管理範疇之比較法研究,並進行分析與整理,最後試提出法制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