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是現代憲法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可以消弭現實和憲法條文之間的鴻溝來增強憲法的適應性。《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憲法》(簡稱一九五八年憲法)頒布至今為止已經被修改過二十四次,其數量和品質都不容忽視。在第五共和國成立之前,雖然歷代憲法也對修憲做出規定,但修憲常常被憲法的更替所取代。一九五八年修憲不僅拉開了法國修憲的序幕,還讓其躋身於法國最長壽憲法的行列,是憲法保持穩定的關鍵之一。修憲的改革之效和彌補政治空缺之效,不僅有利於共和國各公共機構權力的平衡以及民主社會的建設,更利於新社會矛盾問題的解決。因此,一九五八年憲法頻繁的修憲,應該從憲法穩定的角度來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