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於Motorola Mobility LLC v. AU Optronics (AUO)案做出有利於友達光電之重量級判決,本案是近年來少見大幅縮減美國反托拉斯法域外效力管轄之案件,Posner法官主筆的判決理由書明顯展現出國際禮讓之精神與落實。歷來美國聯邦法院對於主要反托拉斯法規薛曼法(Sherman Act)域外效力之態度,約略可區分為屬地主義、效果理論、個案利益衡量,以及融入國際禮讓觀點等階段。本文將透過分析國際法上各國行使管轄權時應遵守之原則與界線,並回顧美國案例法之各階段演變,探討其域外效力管轄權實務發展經驗,以前述原則評析本案,最後提出美國反托拉斯法域外管轄之合理行使範圍與適當界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