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媒體近日報導,臺灣高鐵BOT營運在國內產生重大問題,甚至面臨破產和被政府接管之困難,臺灣高鐵除進行財務改革方案外,依據二○一五年二月九日經濟日報報導指出:「臺灣高鐵公司去年五月向高鐵協調委員會,提出法定優惠票價短收差額、國內經濟重大變動及九二一地震造成土建工程耐震係數修改增加工程費用等三件不可抗力除外情事案,與交通部協調,要求交通部補償三千億元的時間將於二月十六日截止,為維護自身權益,臺灣高鐵公司已委託律師開始撰寫仲裁狀,預定協調截止日的翌日(十七日)便提出仲裁請求。據了解,今年一月七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對高鐵財改案做出」『暫不處理』決議後,臺灣高鐵公司董事即要求內部展開仲裁案相關準備工作,近期開始撰寫仲裁狀。高鐵董事透露,高鐵公司成立一個仲裁委員會,每週開會討論進度,目前仲裁狀已撰寫完成,但有董事對內容不滿意,要求修改,近期應可完成再提交董事會討論,通過後就可於二月十七日提付仲裁。」另外,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中央社以「高鐵要政府賠三千億 聲請仲裁」為題報導略以:「臺灣高鐵董事會今天通過三件造成公司損失的仲裁案,要求政府賠逾新臺幣三千億元,明天聲請仲裁,首提金額五七五億元。臺灣高鐵發言人劉文亮說,董事會決議,依臺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及相關法令規範,針對九二一大地震等九項不可抗力、除外情事及情事變更,法定優待票的短收差額及運量重大變化提出仲裁。臺灣高鐵明天就會向中華民國仲裁會聲請仲裁。臺灣高鐵認為,高鐵財務出現困境,與九二一地震提高設計標準、法定優待票的補貼及國際經濟情勢讓運量出現重大變化有關,希望政府與臺灣高鐵本於BOT精神,共同分擔風險。臺灣高鐵估計,這三件將聲請的仲裁案,臺灣高鐵損失達三千零九十九億元,包括:九二一地震不可抗力及情事變更七百一十九億元、法定優待票一百一十億元、運量變化二千二百七十億元,考量仲裁策略,先提五百七十五億元。臺灣高鐵說,仲裁案成立後,仲裁時間約六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三個月,預計年底有結果。交通部高鐵局尊重臺灣高鐵聲請仲裁,但看法與臺灣高鐵有很大差異。高鐵局說,九二一地震後,設計標準雖提高,但最後政府仍同意臺灣高鐵依原標準設計;法定優待票部分,當時核定費率時已納入考量;至於運量變化部分,招標時已說明政府提供運量參考,並非保證。」等語顯示,BOT案在我國施行多年後逐漸浮現重大爭議,並且,仲裁似乎成為當事人現今欲尋求解套之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