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 兩造的爭點、鑑定的意見,以及前審高等法院的判決,主要集中於高壓氧治療之相關準備作業過程中有無醫療疏失;倘若存在著疏失,患者之死亡與疏失之間是否存在著因果關係?這些爭點在鑑定意見以及法院判決中,多所論及,本文不再多作著墨。本文有興趣者, 在於探討下列在該判決中,並沒有被討論的兩個重要爭點,以及由該判決所引申的另外兩個爭點:壹、本案中,病患及家屬在第一家醫院拒絕開刀,也拒絕輸血。轉診到第二家醫院之後才接受開刀,但仍然拒絕輸血,在隨後病況惡化到多重器官衰竭時,仍然持續拒絕輸血。整個醫療過程之中, 病患及家屬對於開刀時間之延遲,以及輸血行為之拒絕,是否增加了死亡的風險? 倘若死亡風險確實增加了,病患之死亡與該增加之風險之間是否存在著因果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