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痾已久的各大學教授執行科學技術研究計畫(下稱「科研計畫」)而不實聲請經費之潛在文化,例如教授們實係採購筆記型電腦、相機等,惟請廠商開立不實之碳粉匣、硬碟、影印紙等單據,憑以請領研究計畫款項,此種原最不該存在的亂象(教授們的任務本應身教言教做好榜樣),與其說教授們係在貪圖一時私益,不如說是「制度殺人」,此實肇因於委託機關(構)在委託教授們做研究時,還要逐項審查受託研究者的各項支出明細是否符合「不合理甚或不實人間煙火」的相關規定,導致採購項目與單據被逼得不得不掛羊頭賣狗肉,這其中又多係教授們全權交由其研究生或研究助理辦理者,但因為最後簽章者為教授本人,故得概括承受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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