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的歸屬、夫妻財產的處分與夫妻債務的認定及清償相互牽連,共同構成夫妻財產制度的基本框架。夫妻財產制度包含由夫妻倫理秩序與夫妻財產歸屬規範形成的內部結構,以及由財產法中的取得、處分與負債規範等形成的外部結構,兩者在價值與規範上形成體系化效應。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的規範闡釋應堅持夫妻共同體本位,同時兼顧個人主義的價值理念。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屬性原則上應采“物權方案”即“夫妻共同共有”,針對夫或妻單方處分共同財產可通過靈活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在風險歸責、弱者保護與交易安全之間進行適當權衡。夫妻共同債務類型應當結合獲利可能性、風險合理分配以及人格獨立等因素判斷。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可類比普通合夥或有限合夥確認舉債方配偶的連帶責任與有限責任,並通過共同財產推定和夫妻之間的追償權平衡債權人與夫妻共同體的利益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