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萬國法律
202012 (234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淺論預約、本約與備忘錄之區辨參考標準
作者
林翰緯
中文摘要
契約之成立乃雙方對於契約必要之點所為意思表示合致之結果,而契約尚有預約與本約之別,依據最高法院61年台上字第964號判例「契約有預約與本約之別,兩者異其性質及效力,預約權利人僅得請求對方履行訂立本約之義務,不得逕依預定之本約內容請求履行…」是以,預約與本約之效力不同,若雙方僅成立預約,尚不能認為本約已經成立。
起訖頁
73-81
刊名
萬國法律
期數
202012 (234期)
出版單位
萬國法律雜誌社
該期刊-上一篇
F/RAND授權聲明之性質
該期刊-下一篇
不法侵害被害人身體健康致受傷,其父母子女配偶得否請求慰撫金?-民法第195條第3項之研究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