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權利,是法律及法律學上最基本、亦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也是民法典或其他法典常見之名詞,值得吾人重視。何為權利?學理見解雖然未盡一致;不過法律上利益說,應較可採。基此,則權利之意義,殆可試予定義為:「權利者,個人所得享有,且由國家保障,亦即強制貫徹其實現之個人生活上之一般利益。」此之個人,得為各個自然人,私法人(社團、財團),乃至類如國家、地方自治團體等公法人;至於所謂國家保障或強制實現,其內容殆由各部門法律表徵之。其重要典型即為:民事關係之強制執行、刑事關係之刑罰及行政關係上之各項行政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