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現令佔據侵權法經濟學理論主流的是以波斯的為代表的經濟分析流派。這種理論宣稱其是基於對科斯定理的拓展與運用所建立的,但這其實是一種對種斯定理的誤用。侵權法經濟分析理論事實上是以庇古為代表的斷古共經濟學外部性理論在侵杖法領域的套用其把侵權法規則單純地理解為內化侵權行為外部成本的工其,主張只要有損害發生就需優權法介入來內化外部成本。這種不顧其體情形主張只要出現外部性就需委法律介入來內化外部成本的理論正是科斯所極力反對的“庇古傳統”之変形。科斯定理的真正意涵在於如何在正交易成本的真實世界中分配權利才能避免更嚴重損害,因此科斯的理論其實是一種法律界權論而不是侵權法聚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