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財經
財稅法令半月刊
20200630 (43:12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國內營利事業出售房地應填報「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24條之5規定之房屋、土地及股權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
作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中文摘要
自105年1月1日開始,營利事業出售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土地,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應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並於次年5月(109年延至6月)辦理結算申報,免比照個人出售房地於取得房地所有權或房屋使用權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為避免計算錯誤,應於申報時另檢附「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24條之5規定之房屋、土地及股權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以下簡稱C1頁),逐筆核對交易收入、成本費用的正確性。
起訖頁
13-13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200630 (43:12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該期刊-上一篇
國內營利事業計算房地交易所得額應認列土地漲價總數額的方式
該期刊-下一篇
財稅焦點Vol.43 No.12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