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政策,適度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之負擔,增訂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7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項目(以下簡稱長照扣除額),比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度訂定每人每年扣除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2萬元,並自108.1.1起適用(亦即109年5月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起適用)。不研究不知道,一研究嚇一跳,長照資格的認定難度大著呢(一堆醫療專業術語),規則不搞清楚,心中就沒有底,諸位別不信,且聽我細細道來。本文針對長照扣除額「稅務問題」、「資格條件」及「證明文件」等三個面向,以表格式彙整分析,俾讀者朋友借鑒,以至申報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