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2月26日,台灣省政府(以下簡稱省府)疏散工程處(以下展示三紙公文皆書寫為「蔬散工程處」,簡稱工程處)收到來自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以下簡稱省黨部)辦理之松山油漆廠一紙公文,陳述該廠本為台灣省營(以下簡稱省營)工礦公司所屬,變更為黨營後接受行政院民營輔導,同時要求省府工程處比照政府協助省營事業,對其產品予以議價方式採購。在本則史料故事展示的第一紙公文,是由松山油漆廠發給省府工程處,發文日期不詳,接收日期為1956年12月26日。第一段是松山油漆廠自述該廠本屬省營,在政府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下,由省黨部接辦。接辦後一方面為「充實本黨黨費」,一方面擴充設備,力求提升品質,產品極為各大公私機關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