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在本回顧評論之中,仍然有許多的遺漏,而這些遺漏基本上都是評者有意識所造成的。並非這些遺珠程度不足,相反的,有許多是非常高品質的論文,但其代表性與前述所舉出這些論文有重疊之處,故因此略而不論。總結二四年度台灣學界在法律史上的成績,我們看得出傳統的法律史治學方式,已經越來越無法滿足新生代。無論是在學科整合、交流與方法論上,都有巨大的變化。而這些變化所導致的未來的影響,將會在過去爭辯不休的主體性論戰等近代意義的論爭議題上不斷發酵,甚至將有可能發揮辯證法上的「止揚」作用。二年當筆者交出博士論文時,還曾經大言不慚地在論文中寫到:「二十世紀的台灣法律人,幾乎絕大部分都是近代主義者」。看來,這個評語已經越來越站不住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