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美國頻繁通過具有域外效力的國內法,採取國內法域外適用措施,使得國內法的域外效力和域外適用問題再次成為國際社會的焦點。國家採取不符合國際法的國內法域外適用措施,以及濫用國內法域外適用措施,都會構成對國際秩序和國際法治的衝擊和破壞。賦予國內法域外效力並適度進行國內法域外適用,不僅能夠保護本國公民和企業的利益,也能夠為國際秩序和國際法的發展提供契機。但現行中國法域外適用法律體系的指導思想並不明確,重要領域的立法缺失並導致執法缺位,法律責任規定則過於模糊,基本無法實現上述目標。因此,在現有國際法規則框架下,完善中國法域外適用法律體系,適度進行國內法域外適用,既是深化國內法治改革的需要,也是履行大國責任和深度參與國際治理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