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自動勾選《芝麻信用協議》的行為違反了“告知-同意”的個人信息收集規則。但有網友表示支付寶的行為並無苛責之處,因為本身也沒有人閱讀協議。本文就此反思了“告知-同意”規則,認為面對複雜的隱私條款,用戶沒有能力作出適當判斷。就算用戶有能力,不計其數的隱私條款與信息的“聚合效應”使用戶無法在全面評估信息透露風險的基礎上進行決策。遺憾的是,無論是將隱私條款簡單化,還是利用技術手段,都無法避免“告知-同意”的弊端。因此,本文認為,政府應當介入線上消費者信息安全保護,加強對隱私條款的監管,同時重視個人信息的後續使用和分析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