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生日”活動的募捐主體是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深圳市愛佑未來慈善基金會,該活動在“慈善中國”網站備案後,並沒有在民政部指定的十二家慈善信息平臺,而是直接通過“分貝籌”微信公眾號開展募捐活動。本文在對本次募捐活動過程和基本募捐要求梳理的基礎上,圍繞《慈善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解釋展開分析,認為其規定的“慈善信息平臺”只具備發佈募捐信息的功能,而不具備提供募捐服務的功能,慈善組織可以選擇民政部指定平臺之外的網絡募捐服務平臺開展募捐活動。愛佑未來通過以其名義開通的網絡募捐服務平臺(即分貝籌),開展網絡募捐活動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實踐中,也應當對募捐“信息發佈平臺”和“募捐服務平臺”進行區分。 |